第一次见你时,我很没有礼貌,是吧?我知道我自己的眼神是固执而又轻薄的,因为我一向就不是个好孩子,甚至,那时我已经不是个孩子,我看你的眼神和看以前见到的那些放纵的女孩没什么区别,似乎,那时的我早已经归顺了撒旦,背弃并遗忘了人世间所有的圣洁,比如说,我不相信爱情,我相信性。
第一次和你说话,你很惊讶,是吧?其实我也是在两分钟前才知道你的名字,却立即跑到女生宿舍去找你告诉你我喜欢你。大学对于我来说是一次错位的漂泊,我不应属于这个空间却又被它所拥抱,于是我想找一件事做做,我本来就知道你不会答应,却也根本没想过要和你在一起——因为我不爱你。
有了第一次,居然没了第二次,你很奇怪,是吧?我一向骄傲,甚至狂妄,一直以为,无论在哪一个人群里,我都不会是让人看不到的那一类普通人,骄傲是我的本性,我不会为任何事作出第二次要求——我可以一无所有,但不可以没有尊严,丧失骄傲。那时的我以为,你当然也不能你例外。
没有爱上你。要适应这个空间就要改变自己,这让我很累,所以我没有给自己的大学预定爱情的位置。我依然骄傲,即便一学期考试开四五门红灯,即便除了我自己,所有人都认为我没有前途。我在人群中孤单的行走,却并不难过,因为我知道自己可以找到北。至于没有女朋友会不会有缺憾,我想人生本无完满,得幸失命罢了。
原来以为大学就这样了,在惯性中滑过青葱岁月,不奢望会再有什么变化,我没有想到,我会真的喜欢上你,而且,居然如此突兀。
那一次是在这个城市冷漠的冬日吧,在我们的刑诉法课堂上。我坐在第一排,身后是一个很调皮也很熟的朋友,在我听课的时候,他不停的踢我的凳子,我很愤怒,且我一向不压制自己的愤怒,便拿起手套回过身作了个要砸他的恐吓姿势。然而,在我别过头的一瞬间,我看到了你的眼睛,在那么多目光中,我看到了你的眼睛,清亮的眼睛。
瞬间我遭遇电击,你漾过来的目光里有我做了很久的那个梦,而那是多久以前的梦了?15岁,还是16岁?说不出来的兴奋在我的心里横冲直撞,于是躁动,于是眩晕,还有春天来临时的张慌与萌动,瞬间把我淹没。这种感觉象婴粟般让我迷恋,甚至连我的心脏都在这朦胧汹涌的幸福中忘记了跳动。我在那刹那间知道了没有上帝,因为不可能有谁有这么强烈的幽默感——即便是上帝--来安排如此恐怖的故事情节,让人体会到思想理性统统被剥夺后自己的痴呆,象是忽然间被卷进了黑洞,再没有可以着力的点。可,我在否决上帝的同时,又失去了多年的唯物主义信仰,因为整个世界是透明的一个零,除了你,我什么也看不见——飘荡荡的,好象生活在童话里。
所谓的一见钟情?别闹了,上帝救我!
可上帝不救我,于是我无可救药的喜欢上了你。
喜欢一个人很痛苦,也很快乐。
我并不想做你的男朋友,我只想偷偷爱你,真的。因为我不好。我一直是那个遗忘了世界又被世界遗忘的坏孩子,我从不曾改变——你不适合爱我。
但我爱你。
即便特讨厌那些狭隘的老师,却也不肯再逃课了,因为我们就快毕业了,多逃一次课就少见你一次。
即便依然相信维护一个男人尊严的方法只有权力与暴力,却也不肯再打架了,因为我想有一个善良的男孩爱你。
即便你永远也不会知道那个傻傻的男孩是谁,却也还会在一些特别的日子悄悄送去一束花,因为我爱的你是应该有人送花的。
习惯了在想你的夜晚坐在女生楼前的树林里静待天亮。安静的想你,用香烟燃烧思念,用目光漂白黑暗,我要为你守侯第一束阳光。
习惯了在网上一遍遍的点击我所能找到的唯一的一篇你的文章,即便它写的不是特别美丽。
习惯了在酒吧里的嘈杂中枯坐,拥抱那爱着时窄窄的寂寞,即便寂寞不知道,你也不知道。
我发现自己越来越善良了,但我仍并不想做你的男朋友,只想偷偷爱你,真的。因为我就要离去,要在没有你的世界里流浪远方。我不想你面对离别,也不想自己面对你的伤痛。
我要走了,我的女孩。
漂泊在熙来攘往的人群中,我还会常常想起你,证明我是爱过你的。
每一个属于你的特别的日子,我还会偷偷送你一束花,证明我是爱着你的。
可,我爱你,需要证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