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时,我十七岁,嘴角已冒出了密密软软的毛茬茬,正是普希金在诗中写“我可以摸摸自己的小胡子”的年龄。高二年级既没有高一初进校园人生地不熟的拘谨,又没有高三时“三更灯火五更鸡”焚膏继晷的紧迫,于是台湾的琼瑶和香港的金庸乘虚而入,男生看了金庸后学不来化气为剑登萍渡水的神功绝技,只学到了韦小宝之流贼痴无赖的旁门左道。琼瑶的神来之笔,不仅在书中指挥着男女主人公们爱得天混地暗,恨得死去活来,还在现实生活中把一大群情窦初开的小女生痛苦得泪水涟涟。
他俩的笔比高考指挥棒还魔力无穷。
高二下学期,金庸盛极而衰,琼瑶依旧炙手可热。我在读完整个小城能借到的金庸小说后,开始觉得自己有一种老烟鬼突然断了鸦片的感觉,百无聊赖,什么都打不起精神。于是把走神的注意力转向窗外。
呀,真奇怪!生活委员怎么每天开饭时都如临大敌,站在饭厅旁,不时在小本上记点什么。拿一个饭盒的人他不闻不问,拿两个以上饭盒的人他不理不睬,只对拿两个饭盒的人虎视眈眈,严盘细查,那架势一如看守交通要道的日本鬼子,恶狠狠地要每个人都掏出“良民证”来。
对此,学兄诡秘地一笑,点拨我,大凡男女生有情况,男生向女生大献殷勤博取好感的最佳办法便是从乱哄哄的人堆里冲锋陷阵,抢出她的饭盒来,替她打饭,如同跨过鸭绿江的凯旋英雄“雄赳赳,气昂昂”,最能博得意中人的粲然一笑。
哦,原来如此!我是说自己怎么百无聊赖的,莫非缺少的就是一只饭盒?
我也要找一只饭盒!这并不难。尽管当时班里许多女生已名花有主,找到了各自的抢饭先锋。可是“十步之内,必有芳草”。坐在我前排正对面的就是我们的班花,也是琼瑶派的一大护法,曾在课堂上有泣下泪染鲛绡的逸事。
不太友好的是她的成绩,总是“雌”居榜首,傲视群雄。使众多男生找不到丁点儿自信,所以她一直独来独往,饭盒总是最后一个孤零零地躲在铁柜里,仿佛受了委屈的孩子。由于坐得近的地理优势,我们倒有几句话说,也时常借一点橡皮、小刀之类的文具。
真是天赐良机。我在橡皮上写道:“以后我给你拿饭盒好吗?”紧近地攥在手中,心扑通扑通地猛跳,我像握着一块热烘烘的炭,烤出了一把汗。当她再次借橡皮时,我已骑虎难下,硬着头皮不管三七二十一扔了过去。仿佛等了一个漫长的世纪。她那边竟丝毫没有反应。有一个恐怖的结局总比一个没有结局的恐怖要好得多。我提醒了一下她:“橡皮……用完了没有……”我支着耳朵听见她声小如蚊蝇:“谢谢?”她说什么?谢谢?就是说她答应了?
开饭时间一到,我立即如猛虎下山,混在人群中瞄准一个空子抓起我和她的饭盒就跑,生怕被人抓住了。我一气狂奔,直到确信后面没有人追来,才喘着粗气坐在路边等她。
拿到饭盒时她会有什么表情呢?又惊又喜?既羞且怯……
正在我心猿意马想入非非之际,忽然有一只手搭在我肩上。我仿佛听见了大典的钟声,庄严的时刻终于到来了,我缓缓地站起来,像穿燕尾服的绅士般躬身用双手把饭盒递过去。我的耳畔立即鼓荡起她一圈一圈如山泉般铃铃的笑声。饭盒却半天没人接,我撩起眼角看个究竟,所见却让我惊呆了,手伸也不是缩也不是:站在我面前的竟然还有班主任!
不用说,人赃俱获,铁证如山,抓个正着。
当晚,写了检查的我兴师问罪:“你怎么可以这样?你有权利不答应,但你没权利捉弄我呀。”她一头雾水,如雨打梨花,雪白的牙齿咬着好看的嘴唇,半天才轻轻地说:“我答应什么了?”我气急败坏地从兜里摸出那块橡皮推到她面前:“这是什么?”“没有什么呀。”她仔细观察后看着我。“你……”—我接过橡皮来,自己也傻眼了:上面黑乎乎的一片,确实什么也没有。原来,橡皮当时在我手中被汗水洗得面目全非只字无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