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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好,好到刻骨铭心,却是飘渺的
发布时间:2012/1/4  阅读次数:125  字体大小: 【】 【】【
一  
  “在白马踏过的青春里,还有谁可以依恋,我留不住青春,守住容颜。  
  疼痛走得很慢,却每日依旧,这微妙而慑人的分子,折磨得我身心疲惫,渐渐不支。”  
  若华为小说写了一个这样的开头,这次,她打算写一个中篇,很疼的那种,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喜欢有点虐的文章。  
  自从写完那部长篇以后,整整三个月了,她再也没有动过笔。写字太累了,不知不觉的,她有些厌倦了,但是这篇,一定要写。  
  “若华,又再写小说啦!”小夕扶上她的背,轻轻的问。  
  “恩。”  
  “真难得,你有这么高的创作热情,不像我,没有了灵感,就什么写不出来。”  
  若华一笑,不做言语,心里却想,你所谓的灵感,只怕是抄袭的灵感吧!  
  九歌站在窗前,听她们谈话,突然看见楼下走来一个青年男子,嘴角撇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笑,继而转过身来,朝她们喊:“来了,来了。”  
  “谁来了?这么大惊小怪的,我瞧瞧。”小夕说着走到窗前,往下一看,“哟,我说是谁呢?原来是白涛啊!你又不是没见过他,值得这么激动吗?”  
  九歌冷笑,“我哪里像你啊!帅哥见得多了,自然也就不会激动了。”  
  “行了,你们两个就别吵了。”若华接口,继而说:“真不知道又来做什么?”  
  “来做什么?当然是来找你的。”九歌说。  
  若华无奈。  
  小夕知趣的拿了包包走开,到门口,见九歌还在盯着窗外,嘲讽道:“九歌,你不想陪我出去走走吗?还嫌你这个电灯泡不够亮。”  
  九歌的脸腾的就红了,白了小夕一眼,又看看若华,也提了包包出去。  
  若华看着她们的背影,叹气。  
  她们是来自不同地方的人,因喜爱文字而走到了一起,三人同时受聘于一家出版社当编辑,刚来时,都举目无亲的,便合伙租了一个套房。至今,两年多了,谁也没有要单独分出去的意思。  
  在一起两年多了,对彼此的脾气性情都是了如指掌的。  
  三个人中,小夕要算最漂亮的,眼大,肤白,唇厚,声轻,语细,温柔至极,浑身上下都散发着诱人的气息。但是,这样一个有如花的女子,却也是颇有心机的人。同时,更是一个剽窃高手。别人的文章,她只要看一眼,就能记个大概,颠覆情节,换个人物,就成了她的文章。而且,让人看不出破绽,这是她的高明之处。  
  但是,她无法剽窃九歌和若华的文章,她们都各有特色。九歌擅长的是悬疑和推理,她不写则罢,一写起来就千回百转、欲罢不能。整整两年了,她才交了六篇稿子。但是,每一篇都在读者投票中排名第一。而若华喜欢青春言情,她的小说里,每一篇都会出现一个角色:母亲。小夕曾问过她,为什么一定要出现母亲这个角色。她沉默了好久,说:“因为我的母亲在我的生命里至关重要,无可取代,不管我在哪里,在做什么,脑海里都会有她的影子,她是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  
  就这一句话,让小夕惨淡一笑,不敢对她的文章有任何非分之想。  
  和小夕比起来,若华就更喜欢九歌一些,九歌为人做事都大大咧咧的,口直心快,不会耍心眼,是出版社公认的大老粗。但是,她常常粗中有细,第一个发现小夕抄袭的人就是她。  
  那天,她拿着小夕刚发表的小说看了又看,然后递到若华面前说:“你读读看。”若华读了一遍,蛮欣赏的说:“真不愧是才女,构思真好。”九歌一把抢了过去,问:“难道你不觉得这篇文章似曾相似吗?”若华摇头。九歌把稿子摆在她面前,说:“你再看看,这不是通过了一审二审最终被你以文笔不够新颖退回去的那篇稿子吗?”若华仔细看了看,突然想起来,那确实是篇不错的稿子,本来打算采用了,可最终又退了回去。而小夕这篇文章里,到处可见其影子。  
  若华吃惊的看着九歌,继而心照不宣的叹气。  
  九歌气愤道:“没想到,她会是这样的人,我以前,真是看错人了。”  
  自那以后,九歌与小夕之间渐渐地有了裂痕,九歌生气的时候总是有意无意的暗示小夕抄袭的事,而小夕似乎知道九歌窥破了她的秘密。两人之间经常弥漫了硝烟的味道。  
    
  二  
  白涛推门进来,对着若华露出一抹灿烂的微笑,“刚刚在门口遇到小夕和九歌,她们说你又在写稿了,怎么,一点空闲都没有。”说完,便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若华故作洒脱,“是啊,你以为人人像你啊!白家的二公子,养尊处优的,天天闲着没事,游来晃去的。”  
  “若华,你不要这样说我嘛,其实我很努力的,虽然我是占了老爸的关系进了电视台,可我也在不停的学习,想把自己的实力展现出来。再说,我游到你这儿,又晃回家去,又没去什么见不得人的地方。”  
  若华看着他委屈的样子,笑,“行了,不用这么委屈吧!你今天来,不会只为了和我斗嘴吧!”  
  白涛打了个响指,起身坐到她旁边,“若华,你就是聪明,我来,是想请你做个专访的,顺便,想在七夕的时候请你吃个饭。”  
  “专访?”若华笑,“你请我做专访?我只是个小小出版社的小小编辑,又不是什么名人,有什么好访的?还有啊!现在离七夕还有一个多月呢,怎么就想着请我吃饭了?”  
  “当然可访了,你看,你前几天不是出版了一部长篇吗?听说卖得相当不错,如今,你已是鼎鼎有名的大作家啦!至于吃饭嘛,你人气旺,我要早点预约啊!要不然都让别人请走了。”  
  若华看着他嬉皮笑脸的样子,有些无奈,问:“白涛,你是不是想乘机了解我的过去?”  
  白涛一愣,继而无比温柔,“若华,你看,你又要拒绝我,又不让我了解你,你这叫我如何是好?”  
  “凭你的能力,要对我知根知底,不是易如反掌吗?”  
  “是,我是可以轻而易举知道你的过去,但是,我尊重你,我知道这样做你会不高兴,所以我不做,我想你亲口对我说,如果你不愿意说,我也不会逼你。”  
  若华看着他如星的眸子,心底划过一丝感动,那种久违的感觉,就如一朵昙花,在黑夜里异常灿烂的开放,但是,也恰如昙花,只一瞬间,就凋谢了。  
  她扭过头,说:“好吧,请我吃饭,至于专访,就不必了。”  
  “真的?”白涛惊叫起来,高兴得一把搂住若华,像个孩子一样,头枕在她肩上,撒娇:“若华,我就知道,你始终是不忍心拒绝我的。”  
  她一笑,放任了他的行为,想继续写字,但头脑里一片混乱,无缘无故的,会去回忆一些不着边际的东西。  
  她闭上眼睛,逼迫自己不去回忆,白涛的呼吸响在耳际,她去看他,正好对上他投射过来的目光。  
  哎,真是天意弄人。她想,堂堂白市长的二公子,英俊多金,身边从来不乏名媛淑女,红粉艳丽。偏偏对她一个貌不惊人的小女子穷追不舍。  
  而她,还根本不领他的情。  
  过一会,他抬起头来,说:“若华,你继续写吧,我看着你写。”  
  她深呼吸一口,收敛了思绪,终于在电脑上打下一行字:“2007年,立秋,我对他说了最后一句话,不要再缠着我了,我根本不爱你,在我心里,你远远比不上我的父母。”  
  不知为何,白涛看着这句话,心里刺痛了一下,问:“你在写你的故事吗?”  
  若华点点头,还没来得及开口,就见九歌唐突的推门进来,见到他们这种姿势,愣了一下,继而笑道:“哟,看来我们回来的不是时候了,都怪小夕,我叫她多逛一会,偏偏她脚疼,嚷着要回来,这不,撞坏了你们的好事。”  
  小夕跟了进来,笑:“也不知是谁吵着嚷着要回来,生怕这屋子里发生什么,现在,倒全赖给我了。”  
  九歌一听小夕话里有话,生怕他们误会,急忙转移了话题,“你们聊什么呢?怎么一屋里全是鸡皮疙瘩味。”  
  “是吗?怎么我闻着倒是一股醋味。”小夕看着九歌,一字一顿的说。  
  九歌狠狠地瞪了小夕一眼。只见白涛起身,走过去,搂住她的肩,说:“九歌,你别跟小夕争,她是最好强的。你们今晚要是没事的话,本少爷请你们吃饭K歌,如何?”  
  “这感情好,只是我们都占着若华的光,不好意思呢?”小夕笑道。  
  “怎么会呢?都是朋友,不要说谁占谁的光。”白涛一面说,一面用力搂了搂九歌的肩膀。  
  九歌平日里是和男生打闹惯了的,所有的男生都是她的哥们,用她的话来说,牵手拥抱不算个事。可如今,她见小夕正看着自己,露出了意味深长的笑,心里一紧,脸“腾”的就红了。  
  恰巧,若华抬起头来看他们,那一片红,就毫无遮拦的映在她眼里。  
    
  三  
  晚间,白涛宴请的不止她们三个,还有很多有头有脸的人物,或是亲朋好友,或是狐朋狗友。  
  但无疑,每个人的目光都在她们身上流连。  
  九歌紧挨着若华,只吃菜,滴酒不沾。倒是小夕,一脸娇媚,使着浑身解数,在不同的男人之间周旋。  
  九歌看不惯她的举止,嘲讽道:“真是看不出来,我们的小夕如此多情,这也难怪,人长得漂亮嘛,难免讨男人喜欢。”  
  小夕白了她一眼,不说话,一仰头,便把杯子里的红色液体一饮而尽。  
  若华不胜酒力,没喝几杯,就觉得头痛欲裂,辞了晚宴回家,九歌扶着她,白涛死活要送,便交代朋友们随意。  
  回到家,若华便一头倒在床上,沉沉的睡去。微微清醒时,白涛已经回去了,小夕却还没有回来。九歌坐在电脑前敲字,睡意全无。  
  若华问:“小夕呢,还没有回来吗?”  
  九歌头也不抬,“怕什么,她又不是第一次这么晚不回家了,她那么有心机的人,怎么会让自己吃亏呢?”  
  若华苦笑一声,正要躺下去,却见小夕推门进来,头发散乱,满面通红,浑身泛着刺鼻的酒味,整个人凌乱不堪,走起路来摇摇欲坠。一进门,她就进了卫生间,趴在水槽上不停地呕吐。  
  “哼,”九歌冷笑,“就没见过这样的人,自己糟践自己,平日里还装得那么正经,喝点酒就发酒疯,把整个屋子弄得乌烟瘴气的。”  
  九歌话刚停,就听卫生间里传来呜咽的声音。她跑进去一看,只见小夕抱头坐在地板上,正吞声饮泣。  
  九歌怔怔的看着,没有说话,也没有扶起小夕。她有些不可思议,在她眼里,小夕是个不会忧伤的女子,她也从来没有表现过她的忧伤,她给她们的永远是好强、张扬和什么都无所谓。  
  过一会,小夕缓缓抬起头来,整张脸由于哭泣而狼狈不已,她看着九歌,嘴唇蠕动了很久才扯出一丝微笑,她说:“你不用这么同情的看着我,我不稀罕,你们都是伪善心,骨子里才是最恶毒的。”  
  九歌没有理会她,上去扶起她,连拉带扯的把她弄回卧室。小夕不睡觉,一直紧紧地拉着她的手臂,口里含混不清的说着什么,突然,她一把搂住九歌,头埋在她的脖颈间,毫无征兆的大声大声的哭泣。  
  九歌觉得脖颈间一片冰凉,有些不知所错,和若华面面相觑。  
  小夕就这样哭了又笑,笑了又哭,整整闹了两个多小时,才渐渐睡去。九歌一屁股坐在床上,没由来的苦恼。  
  若华安慰她,“早点睡吧,你看,天都快亮了。”说着,她闭上眼睛,却恍然间听清了小夕的喃呢:“我想回家,我想妈妈。”  
  若华心里一震,一颗泪珠顺着眼角流到耳际,母亲的脸面在她的脑海里清晰起来。她早说过母亲就是她心尖上的一滴血,她一直都不曾对人说起,她在一个什么样的环境里长大。记忆里,母亲是懦弱和屈服的象征,她可以在父亲的暴力下忍气吞声。  
  母亲爱她,父亲也爱她,可是,父亲却不爱母亲,从小,她就亲眼看着母亲在父亲交织的拳头和棍棒下隐忍着,不反抗,只是哭。  
  记得五年级的那天早上放学回家,一家子原本好好的吃饭,母亲先吃完,到院子里去拨蒜苗。父亲不知怎的就吃到了一块还未完全融化的盐巴,顿时就火了,一面骂着一面就操起桌上的碗向母亲扔了过去。碗不偏不倚砸在母亲额头上,汤汤水水的就顺着母亲的脸颊往下淌,伴随而来的,还有如注的血。  
  母亲的脸一下子变得恐怖异常,但她仍旧坐着,只有大滴大滴的泪珠流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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