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消息,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就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指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境外地域由港澳、东盟地区扩展到所有国家和地区。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银监会
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天津、沈阳、南京、济南、武汉、广州、成都分行,总行营业管理部、重庆营业管理部,呼和浩特、长春、哈尔滨、杭州、福州、南宁、海口、昆明、拉萨、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北京市、天津市、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湖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财政厅、商务厅、国家税务局、银监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
自2009年7月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以来,人民币资金结算、清算渠道便捷、顺畅,人民币出口退(免)税及进出口报关政策清晰明确、操作流程便利,受到了试点企业的普遍欢迎。为满足企业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实际需求,进一步发挥人民币结算对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的促进作用,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境外地域由港澳、东盟地区扩展到所有国家和地区。
二、增加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西藏、新疆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为试点地区。
三、广东省的试点范围由4个城市扩大到全省,增加上海市和广东省的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数量。
四、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企业,可以按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9〕第10号,以下简称《试点管理办法》)以人民币进行进口货物贸易、跨境服务贸易和其他经常项目结算。
五、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实行试点企业管理制度。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协调当地有关部门按照《试点管理办法》第四条有关规定推荐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银监会将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审定试点企业名单。经审定后的试点企业使用人民币结算的出口货物贸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出口报关手续,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
六、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云南、西藏、新疆等8个边境省(自治区)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可以在指定口岸与毗邻国家的一般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按照《试点管理办法》开展人民币结算试点。其中,内蒙古、辽宁、广西、云南等四省(自治区)按照《试点管理办法》选择的试点企业按本通知第五条规定办理出口报关及退(免)税手续;8个边境省(自治区)的其他企业在指定口岸与毗邻国家的一般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使用人民币结算的,出口报关及退(免)税手续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边境地区一般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以人民币结算准予退(免)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0〕26号)办理。
七、请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部门按照《试点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积极做好试点工作,保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港金管局:欢迎扩大人民币结算试点 香港有优势
中新网6月22日电 据香港电台报道,内地扩大跨境人民币贸易结算试点至20个省市,并且不再限制境外地域。对此,香港金管局发言人回应说,香港相较其他地区,有“先行者”的优势。
发言人表示,目前香港是内地以外唯一具备人民币即时支付系统的地方,随着内地与更多地区之间的贸易可以用人民币结算,将会有更多有关贸易交易可以利用香港的人民币金融平台,进行结算和相关的融资安排。
另外,人民银行与香港金管局之间签订2000亿元人民币的货币互换安排,可以支持两地人民币贸易结算业务的发展。目前香港银行体系内人民币资产已经超过1100亿元,预期在人民币贸易结算扩大后,将会继续稳步增加,为香港银行进一步拓展人民币业务,包括发展人民币理财产品方面提供更大空间。
专家: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利于规避汇率风险
22日,央行等6部委联合宣布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从原有的5个城市扩大到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不再限制境外地域。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在接受本台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更具弹性的背景下,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助更多企业规避汇率风险。
鲁政委说:“我们刚刚宣布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这意味着未来人民币的波动会更大,而且是双向波动的,企业会面对比此前更大的汇率风险,企业除了要积极采用汇率避险工具以外,最直接的方法就是用人民币结算。”
根据中国央行的初步统计,截至今年5月底,试点地区累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440多亿元人民币。鲁政委预计,试点范围扩大会带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量的快速上升。
鲁政委说:“扩大试点之后,以人民币结算的贸易量会有更快速度的上升。第一是(境外)目的地扩大了,过去主要是港澳和东盟,现在扩展到所有国家和地区,特别是边贸也被纳入进来。第二中国出口企业的所在地也扩大了,过去仅仅是上海和广东,现在扩展到20个省区,这也有利于(结算)规模的上升。”
鲁政委同时表示,随着中国经济发展,人民币的国际化是不可逆转的,在对外贸易当中更多采用人民币结算,实际上是人民币国际化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