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投资项目也变得漫无目的。但是,对于到底挑选一个怎样的项目并没有考虑很多,因为觉得自己的能力很强,所以我关心的只是如何才能赚到更多的钱。 谋定而后动,不做半路出家的和尚,这是创业投资必须遵守的法则之一。想创业就要考虑风险,怎样有效的规避创业初期的风险问题呢?中国商界有句俗语:“做熟不做生”,创业者对于自己熟悉行业的运营过程早已深谙不惑,行业风险的巧妙规避应该游刃有余,反之,这创业的第一步没等迈出,就被风险绊倒了。但是由于本文主人公在经历了第一次成功创业后,产生了个人膨胀的情绪,完全忽略了创业投资的法则。一不考虑投资自己熟悉的投资领域,二是严重自负,这无疑等于自己给自己的创业道路设置下了危险的陷阱,也意味着这次创业旅途将面临步步险恶的局面。 我在自己的朋友圈子里放出了风声,让大家帮忙给我找投资信息和项目,很快便有了回音。以前一个和我关系不错的同事告诉我,他的小舅子是一家外贸企业的部门负责人,每年手头上有大量的外贸订单,他小舅子想暗地找一个朋友合作,由他拉外贸合同共同挣外汇。 在这位同事兼好朋友的引荐下,我很快和他的小舅子见面了,这位姓王的外贸经理口才十分了得,把投资外贸服装厂的收益、风险分析得清清楚楚,直说得我心里像揣了只小兔子。可是同时我却更加激动,甚至暗暗欣喜机会总是青睐我的。几乎不假思索,我便和这位王经理签了合作协议,由我出钱建厂房、买设备、请工人,王经理负责拉订单、发样品、收货款。我掐指一算,如果每年做300万美元的订单,按合同规定二一添作五,我就有10万美元的收入,比开饭店强多了。虽然这样一来等于把我开饭店所赚的钱都投进去了,可我却一点不担心,可以和这么精明能干的人合作,我有什么不放心的呢?况且对王经理来说这也是双方获利的事情,大家的利益是一样的,他更没有道理断了自己的财路。 资源是一个企业成功的基本因素,而对于初创私人企业来说最重要的资源为人力资源。主人公在第二创业时,恰恰缺乏这些重要的资源。 人乃万物之灵,只要有企业,有商业活动,就必然有人的存在。人力资源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决定性因素,优秀的人(主要的核心人物)完成优秀的工作,一个企业在创业初期,需要优秀的人(更多指的是优秀的管理者)来“指点江山”,而企业在度过创业期之后,从优秀到卓越更需要有优秀的人(管理者)来完成。对于私人企业来说,特别是中小企业,一开始聘请、拥有“核心人物”的几率很小,那就要求创业者自己必须来充当这个“核心人物”,但主人公在他所投资的外贸服装领域根本无法起到“核心人物”的作用,这个创业之途就显得更加荆棘密布了。 开始我们做了一单,差不多20万美元,很顺利地就有了几万元进账。没隔几天,王经理打来电话说,有一个价值50万美元的大单要我亲自去签,我乐得快不行了,因为算一算我可以从中赚取十几万元。第二天,我在市内的某个大宾馆和外商见了面,外商也有模有样地到我厂里转了一趟,看了看设备和第一次生产的一些样品,还翘大拇指说“OK”。就这样我们顺利签下了50万美元的加工合同。 其实,开这个外贸服装加工厂我是完全指望王经理的能干,因为我既不懂外贸程序,也不知道服装加工技术,可谓“一问三不知”,这也使我后来的失败显得理所当然。 两眼一抹黑,暗箭难防 其实我选择与王经理合作还有一个重要原因,也是我当初评判这次创业的主要原因,那就是我的那位同事,即王经理的姐夫,人很善良,与他在单位一起共事了多年,我很了解他,因此我认为他的小舅子品格肯定和他一样,可偏偏我的判断失误了。 在50万美元合同签下来不久,厂子按合同要求寄去了样品,不久外商便来电确认了样品。于是厂子开始满负荷生产这批服装了。在全厂的共同努力下,第一批价值10万美元的服装很快完工通过集装箱发到了外商所在国。但噩梦随后就降临了。 不久,外商来电说服装所用的布料与样品不符,要求退货并赔偿损失。怎么会呢?这两次用的布料可都是在王经理介绍的朋友那里采购的。于是赶紧打电话给王经理,可是他的手机居然关机了。 我急忙跑到王经理家,找到他说明了情况,王经理说,那按合同可以找布料供应商索赔呀。我的头当时就懵了,因为我没有和这家纺织公司签合同,认为是王经理介绍的大可放心。 终于我收到了外商退回的服装和法院的起诉书,老外要求法院按合同判我赔偿他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我仿佛掉进了深渊,也不知道该怎么应付,那段时间真不知是怎么过来的。 在创业时,创业者必须要考虑几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创业者具备应有的基本商业素质吗?懂得经营管理吗?能有效利用好已有的各种资源吗? 经营管理则是一门“艺术”,这门“艺术”中,重要的是经营者是否能玩转各种资源,当然,重要的[FS:PAGE]是人力资源。优秀的人可以帮助经营者管理企业、制定商业计划,甚至可以搞融资,可以搞公共关系,经营者只要听报告、做决策就可以“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了。 主人公在第一次创业时,选择了好厨师,就等于把握住了有助于提升自己投资价值的人力资源。但第二次创业时,这个曾经让他成功的关键因素却被忽略了。对布料的陌生、对商业合同规范的陌生,使得他给自己的第二次创业先行挖好了坟冢。 过了几天,一个自称姓吴的商人上门说要买这批残次的外贸服装,价格只有我加工成本的一半,没办法,我咬牙同意了。为了赔付老外,我也把加工厂卖给了姓吴的商人,价格也低得惊人。 直到有一天,我无意遛达到了以前曾属于我的外贸服装厂,我才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宽大的办公室里,姓王的那家伙正得意地翘着二郎腿抽着雪茄,厂子里机器运转正常,一包包衣服正在装箱。原来买我厂子的不是姓吴的,而是姓王的家伙。 本来这姓王的也许是打算正儿八经跟我合作的,可也许见我太傻,于是使计将我玩了个底朝天,我输光了家产,一败涂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