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盲目从众 有人卖贷、有人假装买货、以招揽顾客骗人的方法,亦称“做笼子”,其实都是说给顾客听了,演给他人看的。我们称这种手法是“假卖假买”,骗子们以假买卖成交消除他人疑虑,骗取他人钱财。了解了此种骗术的过程和特点,就知道了防骗的措施—保持冷静,勿从大众,尽量避免被动性的交易。 严格监控所购商品 调包计,商界常见骗术之一。骗子出售某种商品,让你看到的是优质样品;或让你验看的是真货,待货物运到时,才发现交来的是假货;或在你考察时看到的是新机器,待你收货时,方知是被淘汰的旧机器。其防止措施是严格监控装货、运货的过程。 不要让对方找到借口 借口,在商场交易中是屡见不鲜的。从谈生意到货物交易、租赁承包、工人工资变动等直接的经营活动无所不在。它有时可看作商场交易是一种技巧,有时又是用来进行诈骗的手段。合理、适当地利用借口可使你生意成功,但不善于对付他人借口,也会使你受骗上当或给生意带来麻烦。 防止“钓鱼”骗术 这类骗术的一般方法是:先与企业签定小额合同,认真履行,取得信任后再签大宗巨额合同行骗;或与企业签定大宗巨额合同,先付小额贷款、定金,或采取行贿、回扣等圈套骗取贷物。防止措施是大宗巨额生意更应擦亮眼睛,不要被蝇头小利所诱惑。 要做好事前事后工作 商场上常有这样的情形:作为供方的你,不远千里,辛辛苦苦地把货物运到对方指定的地点,对方却以“货物质量差”等理由,把你的货物拒之门外,或者拒付货款。这多为需货方的欺诈手段。对付需方欺诈,除预先订好具体、明确、公平的贸易合同及封存自己货物样品外,还应向律师求救或诉诸法院。 运用理性的查证方式 一些骗子自己无货,却谎称有货,把需方领到码头、货场或仓库,把别人的货说成是自己的货行骗。受骗人的错误在于,有时过于相信感觉,认为亲眼所见不会有假,而假象往往说混杂于这种感觉中。对付这种骗术,主要是打消感性错觉,通过理性的查证方式,弄清物品的真正主人,如请对方出示身份证和有关有效证明等。 谨慎行事有助于防止集资骗术 在投资上,很多人都是相当精明的,但也有不少人在投资上有种种失误。要避免遭受某些企业、个人利用“集资”旗号行骗,宜考虑以下建议:三思而后行,切忌盲目轻信,对谎称有后台的公司、高利润的项目要谨慎从事;了解经营状况,不论对方是企业还是个人,都有必要先了解其身份、生产或经营能力,是否有银行账户等等;了解经营项目的具体状况;签定详细合同。 防止空头合同诈骗 伪造证件,以法人身份行骗,是当前社会上经济诈骗犯罪的主要形式。此类诈骗,其欺骗性大,而且骗取的数额也巨大。这类骗子的主要骗术有:伪造营业执照、许可证、海关和商检证明、提货单、身份证、工作证等有关证件,骗取信任,进行诈骗活动。防止此类诈骗的措施有:看对方是否具有签定合同的资格;看对方的经营范围和方式;看对方注册资金数额;要注明合同履行地点、时间、产品质量标准、付款方式、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处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