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他认识是在大二的上半学期。因为我读的是专科,在入学前爸爸就给我一个任务:让我考上本科。为了能考上本科,我发奋读书。看到大学校园里一对对情侣手拉手散步,我也觉得寂寞,好像生活里缺少点什么。我的长相不算出众,但自认为还不丑。追我的男生也有几个,但是我一概回绝了,因为我不想因为谈恋爱而影响考本科。
但爱情这东西就像命运,“半点也不由人”,该来的时候想挡都挡不住。他出现了,我是在自习室看到他的。我们互相对视的那一刹那,竟然都不自在起来……原来目光的碰撞也能产生火花?我觉得好奇怪。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他的长相。如果说他就是我多年来一直在梦中出现的那张脸吧,这话又跟没说一样。为了形容的方便,我就说他长的特像梁朝伟吧。或许事实上他和梁朝伟并无多少相似之处,但梁朝伟一直是许多女孩心中成熟男人的代表,当然也是我心中成熟男人的象征了。
一个女孩子,突然遇到一个似曾相识的人,是不是人们通常所说的一见钟情了啊?我当时就有了一种预感,我和他之间会有什么事发生。
从那一次见面之后,接来下的若干个晚上,我都去自习室,都能看到他。他开始给我递纸条,我们就这样相爱了。后来才知道,他是体育系的学生,也是大二。但他不是那种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男人,他很爱读书,尤其是小说。在我看来,他比中文系学生的知识面还要广博。
他是那种有点贪恋女色的人,他给我讲他以前的风流史……但是,他从不勉强我。他好几次提出要和我发生关系,从未谈过恋爱的我很怕,真的害怕,我不同意,他就不再勉强。很多时候,我都在想,他这么帅,喜欢他的女生这么多,他还能为了我忍着,他对我一定是认真的。
我对他也格外地好,他爱抽烟,我就给他买“红塔山”,他身边的兄弟都非常羡慕他,他们都知道我对他是真的很好。每晚我们在一起,一直到晚上11点,他送我回宿舍,然后在楼下,给我一个醉人的吻,我就依依不舍地上楼,梦想着在他的臂弯中甜蜜地睡觉。
那天他对我说,如果你可以接受高校同居的现象,那说明你有更大的空间去接受新事物。他甚至认为高校同居是人性的反映。我的脑子就混乱了。经不住诱惑的我最终还是还是听从了他的建议,在校外租房同居了。
他身上熟悉的味道让我痴迷,让我陶醉,我们过了一段浪漫的二人世界。但是当爱已成习惯,当一切归于平淡,我才明白,原来再美好的激情也不能永远燃烧,当激情消褪,接下来便是永久的平淡。同居的日子也让我付出惨重的代价。由于无知,我为他打了两次胎。我想,如果我的妈妈看到我从手术室里出来的样子,看到我那张苍白的挂满泪水的脸……真不知道她还能不能挺得住……
后来,我就看到他经常和一个漂亮的女生在一起。我找他理论,他说是那女生追他的,他只是想陪她玩玩。我气得要打他。他劝我冷静。于是把我拖回我们的“家”。然后给我跪下,求我原谅。我虽然任性,但看到这样,想到一个同学经常遭他男朋友的毒打,我满足了,原谅了他。其实,认真想起来,他最大的优点就是怕“老婆”了。
有一次,他还举胡适的例子说,胡适就是怕老婆的男人,所以做他的老婆一定很幸福。胡适的朋友从巴黎给他寄了十枚硬币,上面有“P.T.T.”字样,胡适大喜,灵感突发,发起组织一个“怕太太协会”,只招十名会员,以此十枚“P.T.T.”硬币作为会员证。胡适还主张新时代的男人要“三从四德”。“三从”就是:“太太命令要听从,太太出门要跟从。太太说错要盲从”;“四德”就是:“太太花钱要舍得,太太化妆要等得,太太生日要记得,太太打骂要忍得”。
我被他的甜言蜜语逗笑了。最后,我还是忍不住想说,爱一个人原来是这么的好,谢谢你在我的生命里出现,我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值得抱怨的了。有爱就有痛,我心甘情愿。
当我们都面临毕业的时候,我因为荒废太多学业,没有考上本科,父母要我回老家了,而他的工作也没有任何着落。有人说,大学的毕业典礼,更像大多数校园情侣的一次大规模的集体失恋仪式。当爱情被现实逼迫着做出选择时,我们曾经的山盟海誓渐渐地化为乌有。
为了面包,我们得放弃爱情了。当我终于鼓起勇气说分手的时候,他很平静,竟没有半点留恋,我知道以他的外表和口才,他身边不会缺少女人的,也许他早就等我说分手的话了。
我突然对大学爱情发生了怀疑:我这样付出,值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