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肯定听说过那个骇人的传闻,上帝造人,本来是雌雄同体璧人一个,因为人不听话,上帝发怒,一劈两半,各自流放。从此你要找到另一半,就得满世界兜兜转转寻寻觅觅。假如找到正确的,那么恭喜你,从此白天相敬如宾举案齐眉,晚上如胶似漆如狼似虎。总之,跟正确另一半联体,才是完美新人生。
我是听一个三十余岁的大龄未婚女青年,这么一脸向往讲的这个传说,讲完她问我:你信不信这个?没等我回答,她就以坚定的目光说:我信这个。格么你也知道,我虽然没有大龄,但早就过了看神话的年纪,我相信上帝没有这么造孽。更重要的,我才不认为跟一个男人共同生活会是件很愉快的事。世界上真有那么一部分独立女性,不喜欢跟人一起住。
十八岁后好不容易离开父母,能名正言顺开始点恶习与嗜好,比如熬夜看连续剧啦,通宵唱歌啦,这些终于可以畅快做高兴做。做腻了规划自己吃营养餐,经常锻炼按时吃饭以免晕倒浴室还没人搭救,最要紧学会自娱自乐,自己消解无聊光阴。
直到遇见那个还算契合的另一半,大多数人没同居多久,便会觉得烦。他在卧室里抽烟,他上厕所老是弄很脏,他把东西搞得乱七八糟。出于一个女人的残留本能,你不得不像跟屁虫一样跟在他屁股后面收拾,哪怕从前你不过是个一塌糊涂的女青年。这种日子过了半年,任凭最辛苦耐劳的姑娘都会说:我宁愿他出差一年。
两个人一起待久了,也不复最初甜蜜,他那点神秘感荡然无存倒也罢,但最难堪是被人讥笑自己的恶趣味。我有一阵最爱刷天涯贴子,身边男人就要凑上来唱打油诗:有一个女人闲着无聊,她就爱上天涯,不上她会死,她会死啊。你知道这种事情自己知道就好,如果被另一个人洞察,恨不得想把他杀人灭口。最难忍受的则是,凭什么要跟男朋友一起看最难看的国产大片,只因为他有这种恶趣味;又凭什么饮料零食统统变成他喜欢的可乐薯片,不是我喜欢的水果酸奶?我跟某任男朋友相处了一阵,直到有一天自己自发自觉打开一罐可乐看电视,才幡然醒悟:天哪,再这么下去,连他的大肚子我都要一样拷贝一份!
于是慢慢就开始嫌弃,觉得人家说的玩笑烦,只会吃饭不会刷碗也烦,甚至走来走去在你面前晃一眼,都心烦得难受,觉得天地陡然不清净,到处是闹闹哄哄挤挤攘攘。上帝为什么赐我这样一个另一半,有了他生活哪里更美好,简直是更艰难。我一个人随便吃还可以省一份饭钱,我一个人随便逛街从来没人在旁边叫“走不动了,赶紧回家”,我一个人看电视想看什么就看什么,我一个人也不怕寂寞,打开电脑上MSN上百个好友状态在线!
我有个朋友非常难理解这种状况,她说你怎么会有这种想法,我跟我男朋友分开一天都会难受。他们大概是我见过最甜蜜的情侣档,无时无刻不粘在一起,据说没同居前,男方每天早上负责叫女朋友起床,中午提醒她多吃蔬菜,晚上要督促你早点睡。一起约会定然男的会帮女的拎包,抢着买单,女的帮男人择装,选品味。他俩在一起,果真像一个人,没有彼此,生活简直不能自理。同居之后更加变本加厉,一天不见失魂落魄,终于迅速领证变成老公老婆一对。
听闻他们的喜讯,我有点后悔,为什么我居然会成长得这么独立,凭空多出个男人来,只觉得碍手碍脚十分麻烦。且这种状况随着你独居愈久,愈变本加厉。生活啊生活,慢慢你就长成了一枚全能型多方位人才,按上帝的话说,你自己把另一半给长全了,还需要找么?
男人终于从必需品的位置上退了下来,成为一味调味料。那是因为上帝肯定不知道,女人们变得如此霸道,你让我选,不如我自给自足。谁让上帝是个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