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自由创作者除了要面对激烈的内部竞争,而不了解实情的中国读者与观众不公正的指责,极易使创作者灰心丧气,因此,名利,作为创作者的支撑点之一,实属无奈之举。
我相信,中国的很多自由创作者是很有才华的,他们也敢于拿自己生命中最宝贵的几十年来冒险,只要他们每天在灯下创作,他们翻开一本本厚厚书在学习,在思考,那么,支撑他们的必然不都是名利,还有更重要的东西,但严肃的作家是不会轻意把它拿出来的示人的,它是私人信念,对于创作的信念,被藏于创作者生命最深处的冲动之中。作家讲到名利,实为退而求次,因从其它行业得到这两项东西更为容易。
我们的制度所能给予自由创作者的保护非常有限,无论从税收还是医疗还是收入,每年,创作者因盗版损失的个人利益非常巨大,社会从书价、片酬、稿费等等方面给予创者的定价低得几乎不能再低,甚至无法支付创作者的私人生活成本,使多数作家沦为蚁族的境地,中国最成功的自由创作者每年从版税中得到的收入还不及一个中等的房虫,或是一个成绩平平的业余炒股者,我以为,后者没有处于创造社会财富的环节,他们最多只能称得上是在社会分配环节中起到作用,起的作用是好是坏还很可疑,无论从经济上,还是从文化上,都不及自由创作者对于社会的贡献大,但为何炒股者竟能得到几乎免税的良好待遇?要知道,中国作家所要交的税率是炒股者的十倍。
我个人以为,中国作家或编剧之类的创作者非常缺乏名利的保护及激励,长此以往,我们用什么来煅造我们的文化?我们的政府不在这上面投资,不设立奖金高一点的各种文学奖,不制定制度从整体上保护这一大批拥有个人版权的创意人群,是一种短视行为,它的结果用不着在未来显示出来——现在就已经显示出来了。
有一个总结是关于北京的——北京是中国的没文化中心。
的确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