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人生中最幸运的两件事情,一件是时间终于将我对你的爱消耗殆尽;另一件是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天我遇见你。
——网络摘抄
文/冷馥年
契子
手机的留言信息已满,她仍坚持在想念他的时候,不停地给他打电话留言,直到需要再次缴纳话费。给那个被他遗弃的号码,也给自己。
有时候她会问自己,这样做到底值不值得。她不知道答案,只是舍不得忘记。
那是一段被深埋谷底的记忆,在身体里鲜活如初的爱情,不被真相所解的她一人而已。因为他给过她心底最美的爱情,无论时光如何斑驳,将回忆褪却成片片剪影,她都不曾怀疑自己深爱着那个人。
那时候,柏拉图的精神恋爱是她的向往。上苍没有让她遇见给她这样爱情的人,而是遇见了林诩。09年大学毕业,她进入父亲的公司,负责图片的拍摄与图片的选图。也就在一次拍摄中,她再次遇见他。
[一]
那日,她和同事和春几经颠簸,到达云南的高黎贡山山脚。寻了当地的一家农舍作为休息地。便迫不及待地去怒江河谷拍摄了许多照片。之后又与农家阿婆闲聊至深夜。第二日,她不顾疲劳背着背包,以地图为依据一路找寻满意的景点。
听农家阿婆提及,高黎贡山的山顶终年云雾缭绕,夏季十分凉爽、冬天不会严寒。她爬上山坡,来到那些树木跟前。站在树下不停地拍摄这些树得以命名的叶和它们漂亮的枝干。攀上山顶的时候,看见远处那些被白雾缭绕的山峰,她突然感受到生活最原始的情趣。那是一种靠近自然,并融于自然的欢乐。整颗心跳跃着满满的兴奋。她站在风中,不停地按下快门,想用相机记录下这神圣的一刻。
林诩坐在草地上,看着这个朝气蓬发的女子。他打开画板,将她的神情细细地描绘在了那半张稿纸上,像泛黄的回忆在心口慢慢地印实。每一笔,都让林诩心底的怅然与失落愈来愈深。
[二]
中午时分,和春打来电话,问及她的收获,她在电话里忍不住欢乐地笑。
“和春,你知道吗,高黎贡山真的好美。我拍摄了许多好看的照片。”
“啊,可惜了,你早上怎么不叫醒我?”
“你知道你睡得有多沉吗,雷打都不会动一下,我叫过你了。后来想想,可能你昨天开车太累了,于是就没叫你了。”
“这样啊,那你什么时候下山,我来接你吧。”
“不啦,我等会就下山,好饿,早上忘记带吃的,水也喝完了。”
“那好吧,等会我一定要看你拍摄的照片。期待着。”
“好啊,那我挂电话了,一会见。”
“嗯。路上小心。”
山路蜿蜒成一条崎岖的线,行至山腰时,突然起了大雾,安澜脚底一滑,便随着坡度斜斜地摔在了杂草丛生的泥石堆里。手机被摔坏,没有信号。林诩听见她微弱的呼救声传来,循着那声音朝着她的方向靠近。彼时,安澜已经痛得再说不出话来,眼皮变得沉重,迷糊间,她仿佛看见穿着白衬衣的男人,将她紧紧地抱在怀中。那双眼,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熟悉感。
林诩找到一块平坦的地,搭建了帐篷,然后小心翼翼地为她清理伤口。每每看见她皱一下眉,他便心疼得不知如何是好。擦洗她的手掌的时候,再次看见那颗墨绿色的痣,依旧沉睡在她的左手手心。他轻轻地抚摸它,带着几分愧疚与怜惜。
他突然想起十年前的那场大火,如果不是那场意外阻断了他们的未来,在各自的身上留下无法磨灭的印记。他们现在会是什么样。
安澜醒转过来,已是凌晨,更深露重。林诩在帐篷外升起烟火,自顾自的烤肉。她走出去,打了一个冷颤。林诩抬眼看着她,然后脱下身上的外套,将她严实的包裹住。安澜愣在原地,有些不知所措。
“谢谢你。”
“没关系。”林诩说完,便靠着树干坐下,继续摆弄烧烤。安澜拣了一个干净的地方坐下,脑海中突然浮现摔倒时候的记忆,表情有些不自然。
“谢谢你救了我。”“没什么,只是刚好路过。对了,你饿不饿?不必客气,我这里有很多吃的。”
“你,是来高黎贡山游玩还是?”
“我是为一个很久没见的故人而来。”
“那你见到那个人了吗?”
“见到她了。看见她很快乐。”
“嗯。”
帐篷内,安澜躺在林诩的左侧。凌晨三点左右,他伸出手,似乎想要拥抱她,她吓得坐了起来,双眼惊恐地看着这个男人,才发觉他早已沉睡。但仍令她心有余悸,以至无法入睡。天微亮,她没有与林诩告别,便离开了帐篷,独自下山,回到了农舍。
[三]
安澜并没有将昨晚的事情告诉和春,只对他说自己迷了路,和一群游玩的旅客待了一夜。黄昏时,终于到达今天的最后一站。但赶到五叶镇的旅店时,只剩最后一间房。林诩先到一步,已经在等待领取门钥匙。安澜走到柜台,表情愤然,透着一脸的不甘。
“老板,房间不是我在网上先预定的么?”
“很多客人在网上预定后都没有出现,所以网上预定也不重要的,重要的是谁先到达这个旅店。”
“哎,老板,你怎么这样?”
“算了。安澜。”和春站在安澜的身旁,深深吸了一口气。
“要不我们三个人住一间吧。”林诩望了她一眼,开口道。
“你想都别想。”安澜坐回椅子上,支着二郎腿,显然是把林诩当做了坏人。
林诩看了一眼她,然后把钥匙放在她手旁的桌柜上,背着背包走了出去。她望了他一眼,目光停留在他离去的背影上,沉默了下来。
第二日,她在楼下碰见林诩,没有理睬,便径直出了门。
“安澜。别不理我。”
她转过身,看着眼前陌生俊朗的男人,没有想起他是谁。
“你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
“我是林诩。”
“林诩?”
“嗯,我是林诩。”
“哎,你是林诩,寒江小镇门牌313户从小不爱念书,总欺负我抄写我的作业,却在我遇见危险时候救了我又消失的林诩?”
“安澜,你想起来了?”
“呀!”安澜激动得冲过去抱住他,眼眶含着热泪,找了他那么多年,没想到有一天,他真的出现在了自己的面前。他们之间似乎隔离了太久的时光,然而却并没有因此而感到不妥。林诩颤抖着双手回抱住她。
“以为你不理我了,心里不好受。”
和春一直跟在身后,手中的咖啡撒了出来。从相识,他从未见安澜如此地开心过。他戒备地打量着林诩,官方的招呼和握手,然后与他交换了名片。
[四]
林诩延续了行程,陪安澜去不同的地方取景。在回程的前一夜,林诩敲开安澜的门,诉说了满腹的欢欣,以及对她的思念之情。
她坐在他的面前,第一次细细的看他。
林诩说,安澜,我想牵你的手,十指紧扣。
她的脸突然布满红晕,滚烫得不像话,心脏加快频率咚咚地跳着。她恍然顿悟,原来这么多年过去,不管他变成什么样子,她依旧是对他充满了喜欢。她走到他的面前,亲吻他的嘴角,他将她抱在怀中,紧紧扣住她的双手,在她身上落下滚烫的吻。
回到成都的那天,林诩接了一个电话,踟蹰着将安澜递给他的名片扔进了垃圾箱。
他想,该结束这场邂逅了。
但是他回去后,无论是走到哪里,做什么事情,都会不自禁地想起那一晚。还有安澜单纯美丽的瞳孔与脸庞。
没想到安澜主动到他的公司找到了他。他们坐在咖啡厅,彼此沉默,想说的话太多,便封缄了嘴。窗外的树叶掉落了一地,冷风吹起它们在空中狂舞。安澜最终什么也没说。离开后,林诩坐在咖啡厅抽了几个小时的烟。烟吸进嘴里,感觉都是甜的,弥漫着淡淡的血腥味。此际,他的心盛满了悲哀与疼痛。
从那以后,安澜一直出现在他的视野,虽然他不常理会她。虽然她并不懂得,他假装冷漠的背后,是无尽的忧愁。
半月过去,林诩对她的态度依旧未曾缓和。那一日,安澜在酒吧找到他,看见他正和一个衣着裸露的女人欢快地聊着天,她在那一瞬间做了一个举动,脱掉外套,走到舞池中央,随着音乐起舞。四周聚集越来越多的人,林诩的目光随着人群的鼎沸声转移,赫然看见了那个跳舞的人。他几乎是冲过去,一把将安澜从舞池拖下来拉出了酒吧。
“你明明就在乎我,可是你为什么对我那么冷漠?”
“别再问了。我送你回家。”
“我不回!”
林诩怔了怔,甩开安澜攀附在手臂的左手。径直往前走。
“你不爱我吗?”
“不是。”
“那你为什么不理我?”
“不要问了。”
“林诩,我怕的是,倘若我们不能够再重来。多年后,它会成为我心口的一个缺憾,永不可弥补的一个伤害。”
“安澜,我爱你,我爱你,我真的爱你。”
长久的忍耐与压抑迫使男人露出最原始的欲望。他转身,钳住她的嘴,疯狂的入侵。回到住所,安澜脱掉衣服,站在他的面前,她仿佛是知道的,他想要她,他渴望她。就好像只有这样,他才能寻求灵魂与枷锁的解放。
凌晨时分,林诩起身喝了一杯水,吞了一大把药片。然后坐在床边,弯下腰在她额头轻轻一吻。他静静地望着她,她睡得很沉,缱绻的姿态,透露着种种不安。他的心蓦地疼了起来。
[五]
他努力给她温暖与甜蜜的爱情。
他为她做最爱吃的菜,每天去接她下班;他将她的房间整理得井然有序;他把她爱看的书一一分类;将食物的做法和每日要吃的水果写成便签贴在冰箱上;他将去往城市每个站台的路线画在素描纸上贴在墙上。他希望,不会做菜的她能吃到有营养的食物;他希望,贪恋整洁而慵懒的她能学会照顾自己;他希望,她不再迷路于任何一个地方。
腰部的旧疾复发后,林诩向公司提交了辞职书。每日待在屋内不出门。从没有像现在,会渴望一场雪的降临,会渴望多活一些时日。他把所有的诊断书撕毁,扔进马桶冲进了下水道。
那晚,和安澜亲热的时候,林诩因积压在腰部的难以忍受的痛楚而苦不堪言。他下床来到客厅,拿了一大堆止痛药,跑进浴室,接了一杯自来水,将药片吞下。然后躺在冰凉的地板上,闭着双眼,双手紧紧地捂着心脏的位置,无声地哭泣。
安澜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的吊灯,突然起身翻看他的西服,仔细地嗅着衣服上的味道。
那时候的她害怕,林诩会不会有了别的女人,才对她如此冷淡,不再与她亲热。她摔碎床头的花瓶,内心滋生出莫名的怒火与难过。
林诩进门看见的,便是那样一副景象,安澜满脸泪痕地瘫坐在墙角,凌乱的长发披散在胸前,四处散落着花瓶的碎片。他走过去将她抱起,他猜到她此刻的失控是为了什么。他闭上双眼,亲吻她的头发,和身体的每一寸肌肤。他只想安抚她,不让她难过。即便是,这样的亲热带着死亡的魅影。
后几日,林诩的药剂量增大了不少,不断出现头晕恶心的症状。他偷偷地去做了一次检查,医院已经不再为他开药。
他在安澜面前假装一切平静如初,她忙于工作而忽略了林诩的不正常。
假日,他们去郊外欣赏整座城市的夜景,她紧握着林诩的手,诉说关于未来的蓝图。林诩笑着亲吻她的额头,将她紧紧的抱在怀里。
安澜说,我不介意你拥有怎样的过去,我爱的是你,即使你的从前无关于我。我也想与你一起,一步步走到未来。
她并不知道,这个男人用全部的汗水与全心的热爱爱着她。过去是,现在也是。
[六]
这样的关系维持了一个月,林诩搬离了她的住所,开始躲她。
安澜将他堵在公寓大楼的门口,体内的火山蓄势待发。他把手放进口袋,脸上露出不羁的表情。
“林诩,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
“喜新厌旧,这是我最大的优点,一点也不会恋旧。”
“你,喜新厌旧,你有其他的女人了吗?”
“安澜,既然你我都是成年人,我也不必把话委婉了说。咱们好聚好散,各走各的,我祝福你。或许你结婚的时候,我还能喝一杯喜酒,包一个大红包。”
听到这些话,安澜的脸色变得十分苍白,双手止不住地颤抖。
“你躲着我,就是为了让我自觉的离开吗?”
“是,也不是。你要是还愿意,我不介意你做我的情人。”
“啪”的一声,安澜给了林诩响亮的一巴掌。邻居正巧路过,看了林诩一眼,尴尬地进了大楼。
“我怀了你的孩子。林诩,我承担了你太多的消遣,你不觉得不公平吗?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人是会变的,你以为我还是从前那个会为了你做任何事的傻小子么?你去医院把孩子打掉吧,以后不要再来纠缠我。”
安澜哭着上了车,她没有看见后视镜里那个落寞的身影,昏倒在了地上。
安澜的父亲赶到医院的时候,林诩正在加护病房。他告诉林诩,安澜决定打掉孩子。
那是大年初一的夜晚,街上热闹非凡,四处放着喜庆的烟花,响彻着鞭炮声。林诩蹲在安澜所在的医院的走廊上,哭了很久。那声音仿佛穿透了身体的心肺,带着强烈的刺痛。那晚,安澜的父亲找到他,两个男人坐在地上,背抵着墙,各自沉默。
最后,是安澜的父亲先开口,小诩啊,我知道你在用你全部的生命爱小澜。伯父能理解,也很感动,但是,我作为她的父亲,我不能允许她这一生都活在失去你的悲痛中,我知道,你也是为她着想。你也不容易啊。
林诩抬起头,眼中透着悲哀,他说自己从小就喜欢安澜,他说他知道自己没办法爱她一辈子,他说不管怎样我都请您替我隐瞒真相。
“伯父,我知道,这些年都是您在资助我,我想了很多,我也知道十年前的那场大火不是意外,林家的企业本来就是属于安氏的。事情已经过去了,我可以为安澜放弃报复你的机会,我只希望,你要好好的护佑她。”
林诩说完便起身离开了。那个头发渐白,眼角布满皱纹的男人跪在走廊上,直到凌晨四点,天渐渐发白,才起身离开。
[七]
安澜做了一个梦,梦见林诩坐在草地上,细心地为她画了一张素描,然后他们都不见了。她醒了过来,看见和春守在她的身旁,一脸疲倦。她终于明白,她和林诩之间就像精彩没结局的戏剧,都把心拴在旋转木马,兜兜转转后,即使停下来,也回不到原点。
手术中,她依稀听见他的声音,她问和春林诩是不是来过,但都被父亲否定。她便以为是自己的幻觉,可是眼中的泪还是止不住掉了下来。她抚摸着自己的肚子,抬眼望向窗外,天空正飘着小雪,四周默默无声。像是与那未成形的婴儿作别,又像是坠入悲哀中无法醒过来。
第二天,她回到家,她给他发了一封E-MAIL。“你既已丢下我,便不必再寻我。我已决意离去,你亦不必寻找。至此,我会忘记你,我会忘记你。林诩,我一定会忘记你。”
没想到他回复说,安澜,我出国了,你不必等我。我会和我的未婚妻在国外定居。我们只是彼此的过客。希望你快乐。
她看着那一排简短的字幕,终于放声哭了出来。她不知道,他永远也不可能看见她写的邮件。而她收到那封回信,是他设定的邮箱的自动回复。
[八]
枝叶发出嫩芽的时候,燕子开始迁徙回归。她在父亲的陪同下,再次来到高黎贡山。站在他们相遇的地点,迎着凛冽的寒风,轻声说,我想我真的需要更快乐一点。唯有如此,我才决心离开你。日日睡不安稳没关系,内心酸楚不安都没关系。只要我已经离开你,只要我已经决心放下你。这样,你比我更可怜。我再不用背负着你的消遣,再不必将你承诺过的话当真。再不会记得你曾说过那句,你是我的。总之我是一个人。你离开的时候,我与你,便注定再回不去了。但是林诩,我人生中最幸运的两件事情,一件是时间终于将我对你的爱消耗殆尽;另一件是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天我遇见你。
父亲抱住她,轻轻拍打她的背,他说,小澜,林诩是个好孩子。但是他不适合你。你们没有未来。
他看见女儿朝他点了点头,苍白的面容露出牵强的微笑。
“爸,可是不知为什么,我还想见他。总会想见他。”
“傻丫头。忘了他吧,相见不如怀念。”
“他已经结了婚了吧。”
“嗯,和一个美籍的中国女人。”
“爸,看来我也要开始自己的新生活了呢。”
“是呀,这样才好嘛。不要让过去成为你的负担。”
“嗯。”
她不知道,林诩在她打掉孩子的第二天就死了,他的病已经无法再依靠药物。复查时,医生曾嘱咐他不易过多运动,特别是房事,否则会破坏神经,以至高位瘫痪或者死亡。但是他那么爱安澜,爱到宁肯承担所有结果,原谅一切不该原谅的罪过。
十年前的那场意外,是安澜的父亲一手促成的,但他没有想到,那天安澜会与林诩逃学在院中捉迷藏。林诩将她救出,却被房梁压断了腰脊,身上大片皮肤被烧伤。大火毁灭了一切,也使他成了孤儿。七年前,他腰上的伤势有所好转,便被转移到国外的医院,进行了整容手术。这些年,他一直在接受治疗。只是她都不知道。包括他是那么地爱她,用尽了一生的力气。
PS:此文可说是我曾经看过一部电影之后写的文章,有些许相似的情节。但不是照搬电影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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