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下这样个题目,自己也是闷闷不乐,甚至有时候更多的是悲愤和无奈。
今天在报纸上看到则这样的新闻:12月8日下午,在江苏南京汉中门大街5路底站附近,两位小伙子同时发现路边有一沓百元大钞,因为担心做好事反遭人误解,就没有捡起钱,而是冒雨等警察的到来。
开始报警后,警察因暂时不确定地址,所以让两位小伙子先把钱交到就近的派出所,但是两人商议一番后,担心万一接触到钱失主找来后说数目不对而误解,于是一直等到警察到来。
也是江苏,淮安,11月6日,走街串户卖豆饼为生的周翠兰,捡到1700元现金,几经周折找到失主周纪伟以后,让她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周纪伟坚称自己丢失的是8200元,并要求返还,最后把周翠兰和另一个目击者告上了法庭……
还有前年冬天也是发生在南京著名的“彭宇案”,帮助了摔伤的徐老太后被诬陷并被连带处罚了医药费。还记得有一个十岁的小朋友,也是帮助一个是摔倒的老太,反被诬陷抽耳光的事情。
可能这捡到钱的两位青年像我们一样熟知这些事件,于是坚持不动那些钱。看到这里,我们除去深深的悲哀之外,唯一还能说得出口的可能只是人心不古了。
助人为乐原本是极朴实简单的行为。一个善良人自发自然的一个举动,因为本真的谦卑和悲天悯人的原始情怀,所以见不得别人的危难。但是如今就是有这样一些人,无视良心,任意践踏善良。我不禁想起那位才十岁的但是纯洁善良的小朋友,一个被她帮助的老人怎么下的去手?就算是被小孩子撞到的,又有什么大不了?还能害怕别人的谴责灰溜溜的走,这一把年纪真是白活了。而当年轻的妈妈搂着委屈的孩子,心疼的说:“这还让我们以后怎样教育孩子啊?”
古人云:“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其实很多时候别人危急困难之时,我们伸以援手,未曾想到要收以涌泉,仅是一份自然的良知,一种善良人视之简单的举动而已。但这种原本最简单的行为不得不被我们小心翼翼的“注视”。甚至因为置之不理会让我们良心不安的时候,还需要一份证明,这无疑是良心的尴尬,也是人性的泯灭,也是社会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