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坚守这座城。
《花火》是我和她的城堡。
她,我的挚友,我们一起走过五年。五年里,我们相濡以沫,我们共同看着《花火》在无数子夜里怆然泪下。五年,充斥着我们太多的泪水和欢笑;五年,《花火》陪伴在我们着我们一起走过叫做青春的国度。
一。《花火》,算作我们的定情之物吧。
那时的我们天真,还都是孩子,不懂得人间感情的纠纷苦恼。如若一直是孩子,那也罢,可是饕餮的时间总是在无情的吞噬着我们的天真,我们终究要成长。当青春在我毫无防备地来临时,我初尝青春的滋味。
在那个夏日的午后,阳光溢满校园之时,我和她初次相遇。从那个下午开始,我就知道,她便是我人生路上不可多得的知己。那个午后,我们一起怀揣着梦想踏进初中的大门。
她是深蓝天空中的一朵白云,犹如一朵初绽的带点娇羞的莲花。她是如此耀眼。于是,她在众人中脱颖而出,成为同学的宠爱。她白嫩的肌肤,淡淡的微笑,还有那遮掩不住的文学气息无不让人倾慕。
她是喜欢《花火》的。而我,只是一只用用微笑来掩饰自卑的丑小鸭。那年,我十二岁,我懵懂的向往着那传说中的青春期。我怀着美妙的情愫恋上了她以及她手中从来没有放下过的《花火》。
冥冥之中似乎早有安排,她居然成为了我的室友。我们朝夕相处,交流情感,一起呼吸同一片天空下的氧气。我偷乐着自己的荣幸,可以和她形影不离的在一起。
她是白天鹅,而我只是个其貌不扬而又没有才华出众的女孩。很多个夜晚,我们把头深深埋在被窝里,看着那些忧伤的文字流泪。
就这样,我疯狂的恋上她和《花火》。
如果我和她的邂逅算作一场恋爱的,那么《花火》便算作我们的定情之物了吧!其实很难想象,十三岁那年,一个女子和一本书、另一个女子恋爱。但是,那样的情感是不掺杂任何因素的。我喜欢那样纯真的感情在心中生根发芽,即便是多年后的我们被生活安置在天涯海角,我也依旧会记得那样一个如陶瓷娃娃般的女子-----木笔和那本有关爱情的小说---《花火》。
二。
三年,祭离别。
繁华终成聚,聚散终成伤。相识三年的我们含着泪作别,约定:我们总有一天会在一起。三年之后的我们,蜕去了几许纯真之气,那一抹纯熟飘然而至,不经意眉梢之间多了些稳重。就这样,我们便学会成长。
如果可以将那些美好的充满青春气息的光景装订成册,让那些美好在画面或文字中定格,那么我愿意付出一切去做这些繁琐的事。可是,时间不允许,我们的青春不允许。形单影只不仅是寂寞、孤独的标签,更是与外界信息隔断的开始。于是,我只好装着有关她的记忆生活。
自她走后,我便以那种被自己称为“现实主义的忧伤”的姿态存活。那些曾经在《花火》上泛滥过的洪波终于经过三载岁月的磨砺顷刻涌入我心,将文字中的忧伤下放到了生活之中。
而后,我将自己禁闭了一年,整整一年,那些岁月里没有她也没有了《花火》。高一一年里,我每天用汗水和辛勤来填充时间的罅隙。那些日子并不是累而是有些麻木了。偶尔经不起折腾时,就翻开笔记本,写下想对她说的那些碎念。空气中,我总能嗅到她残留的味道。只有在那一刻,我的心才是温暖的。
高一一年自己像是被打入了十八层地狱,总是在深深的迷茫中徘徊,摸索不到光明。高一是一盏残灯,被我悉心经营着。我就在每天的掸精竭虑中守着这盏快没了火焰的残灯。我混混噩噩的度过了一年,剩下来,觉得只有一副臭皮囊了。
终于挨到了高二,起初心态浮躁的自己已变得淡定,很多残酷事情的发生已经不能左右自己的心情了。安静的抱着一个信念----简单的活着,简单的等待我们重逢的那天。
三。
五年,我还坚守这座城。
我恣意的活着。突然在半年前迷恋上了文字,情不自禁的码字,那些文字都是关于她的,关于《花火》的,关于我们的五年的。思念开始成疾,脑子里频频浮现她微笑时的唯美,她看着《花火》时的忧郁。她的一切像泡沫仿佛还在昨天又仿佛远在天边。
当滋生了码字的念头时,我将自己唤作“落可可”,“梦里花落知多少”的“落”,“可可西里”的“可”。于是,我开始了我的文字之旅。用文字铸造了一个城堡,那里只属于我和她。
“木笔,想你的时候不知道你有没有想我?”
“亲,我害怕有一天你再也记不清我的样子”
、、、、、、
四、
半年后的今天,我坐在了靠窗的位置上,翻开放在了桌上的《花火》,望着天空,品读着窗外这一片艳阳天。《花火》上,“XX嫣然”依旧在,“微酸NN”依旧那么显眼,可是我却是个OUT的人了,已经快两年没碰过类似的东西了,看着那几个刺眼的名字眼眶竟有些湿润了。
曾经我最喜欢的栏目是“此间少年”,曾经《花火》在同类青春读物中是出类拔萃的,曾经她是疯狂的“花粉”,曾经我却笑她忧郁得快要成林妹妹了、、、泪水渐渐模糊了双眼、、、《花火》和她一起伴我走过那个国度叫青春。时光流转,流年偷换,而如今,我也变得和她一样痴迷了。
原来,我一直是个怀旧的人,一直活在了她和她的《花火》里。
原来,五年来,我一直坚守着这座城,未曾废离。
为什么当我看见《花火》就想流泪了?我端详着她,似若一个真挚的故友、、、原来,我们早已是朋友,五年前遇见她三年前放开她而今重新拿起她,这一刻我才明白:那种怀旧的感觉是无可取代的,就象我和我的木笔的感情一样。
有一天,她会看到我的文字,都是有关于她的。我会一直守在这座城直到我们阔别重逢。我把“落可可”删减得短了一点,再次定义-----落,“花若不相惜,花落不相离”的“落”。
有这样一个女孩,静坐在教室中,手上拿着一本《花火》,望着蔚蓝色的天空,看着飘飞的纸飞机,嘴角轻轻上扬绽开了花朵,然后低下头用黑色的签字笔在泛黄并不透明的纸上划着“我的亲爱的木笔,我的胖子,落想你了、、、”
天空的那角她,所以习惯性的望着天。
时光仿佛倒流回和她相遇的那个盛夏,一切都只是落的喃喃自语。
不见,不代表不想念。
依然记得我们的:不见不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