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了一个男人的情人。
虽然我是大学毕业,知道他有家有业,可是我还是忍不住做了人家的情人。
他爱我,这对我来说很重要。况且,他还是“四有新人”,有房有车有型有款,还是四十岁风华正茂的男人。还因为他说过,“我爱的当然是你,你给我时间,我会把最好的给你。”我年轻漂亮风情万种,以为自己是等得起的,我给他的时间是五年。我以为,最好的一定是一个家。
所以,我常常觉得自己是幸运的,找到的情人这样得爱自己,我可以不去烈日炎炎下找工作,可以不被老板骂,就守在他送的大房子里,等待他回来,洗手做羹汤给他喝。
然而我发现,再晚他也是要回家的。
哪怕到了凌晨三点,他也会穿好衣服,然后轻轻地吻我说“宝贝,明天见。”
即使我有一次过生日把他灌醉,他还是挣扎着起来回家了,我追出去问:“为什么一定要回家?”他回答:“那是责任。”
这句话刺伤了我的心。我一下子明白,我们之间也许是激情是游戏,但唯独不是爱,因为爱是有责任的。
那时,我就动了离开他的念头,可是几年来,两个人已经牵着筋连着骨了,谈分手哪会如此容易?我还是舍不得,照样等他回来,和他一起偷偷去另一个城市旅行,只有在另一个城市里,他才敢在光天化日下牵着我的手,那种牵手的感觉真好,常常让我有流泪的冲动。
我明白,自己只是一个情人而已。
和他一起去过很多地方,唯一没去过的地方就是他的家。
我提出去一次他的家,那时,他的妻刚好去了娘家。他犹豫了一下,拒绝了,然后说,“不过是很普通的家。”
“不,”我坚持,“我一定要去。”
执拗不过我,他带她去了。
一进门,他脱掉外罩,然后摘下领带,换了拖鞋。我站在门口,呆呆地看着他,一下子愣了。
几个细微的动作让我一下子崩溃了!他是回家了,只有回家了才会脱外罩摘领带换拖鞋,而去我那里,他没有一次这样做过!如果脱衣服也是因为要和我缠绵做爱,那是情不自禁脱掉的,而每次事后,他才会慌张地找拖鞋。
我心酸地站在门口,他边往里走边说,“看,她人干净,哪里都收拾得井井有条,这是我们家的小客厅,这是我们家的厨房,这是我们家书房”……他的每句话里都有“我们家”,我忍了好久的泪终于扑落落掉下来了。
我这才知道,五年算什么?再过五十年他都不会离婚,从来男人都把这里当做了家,一个有家的男人,他怎么会离婚?
他继续说着,并没有注意到我的神态,等待他回头时,才发现人去楼空,跟他来的女子已经飘下楼去。
是应该说再见的时候了,我回头望着那桔黄色的窗帘,知道自己应该谢幕了,那始终不曾露面的他的妻,我自认为是情敌的女人,以一个“家”打败了我,我输得体无完肤!我拿出手机,给他发了一条短信:情人再见。
那再见,是真的再见,而是等到我们老了再偷情的时候。
一段美好的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