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的路上,闪过一个似乎熟悉的影子,瞬间,记起了
一个人。
我问自己,该忘记吗?
如果记住会使人觉得痛苦,那么就该去忘记。或者,有些记忆,该收藏,在心底。收藏到甚么时候呢?时间涤走了它的痛苦,留下的,如一幅陈年的画,可以欣赏了。就是到那个时候。
垂暮残年的时候,拿出来,看着,再想起那个人,那时的事。这就是一生。
流动着,我的心。蜿蜒至何方?
两个人走近的时候,我们没有了彼此,甚至,语言都可以同化,甚至,语言都是多余。即使,静静的坐在那里,也许,也可以坐到天长地久。走远了,你就是你,我就是我,我们就是彼此。或许,若干年之后,我们甚至不再认识彼此。
天长地久,为什么有时候就变成了日出日落间的短暂?何处寻觅?
极害怕热闹和相聚。像烟花般美丽,繁华落尽,灰飞烟灭。落到地上,黑黑的一层,这个时候,还有谁会知道,这里,曾经繁华过?或者,桌上的残羹冷炙,席,散了。每个人,都回到自己该去的地方了。
忘记了,我们为什么要去相爱。
我们,其实是在寻找,所有的相遇,都是寻找过程里的风景。是风景,就会走过。停下来的那个地方,不会再叫风景了,那会是一个家。
远远的看着,背影。
记不清楚的时候,背影会觉得更加真实。
记忆,是很奇妙的东西,譬如,记住的常常会是一些极小的细节,味道,手心的一条掌纹,或是一个娇嗔的表情。但,这些,就特定了代表了那样
一个人。
我低下头,看着我的影子,它安静地陪伴我,走着、走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