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钱和爱情面前,人们是没有尊严的。可是,我现在,只剩下尊严。拼命,拼命保住它。
我没有爱情,所以,我可以有尊严。
最好不相见,便可不相恋,便可不单相思。不用守着一颗伤痕累累的心,孤独地望天花板,狼狈地舔周身的伤口。
无辜,无奈……
委屈得差点要哭出来,寂寞的声音在头顶徘徊不去,比死亡更可怕。
在你的眼里,他那么特别,他的笑充满着魅力,他的举手投足都可以吸引你的目光,你只怕在他面前表现不好,又希望他能多看几眼。虽然,他在别人眼里,是个普通的凡人。可是,他住在了你的心里,教会你去爱,让你知道对一个人好,是不计代价的。
过了恋爱的年龄,过了想要爱情的阶段,激情已经不重要了。
只要不反感,双方家庭都不反对,便是可以结婚的,生子,过日子。
偶然,遇到心里的他,早已是另一番光景。
应该是,不计后果,去狠狠爱一场,疯狂一场。分明知道结局,知道代价。也不后悔地去绝望一次。
上帝,赋予人,情感。就是为了,让人,去感受爱情的。那种魔力,你无法抗拒。
爱,是不夜城!
我要站起来了,不能再躺着无聊,或者蹲下掩面哭泣了。拍拍偶染的灰尘,轻松上路,去奔跑……
好像都与世隔绝了,了无人烟。却别有一番风趣。
可能,在心底,不是恨,只是,还是会埋怨。有些,轻易是放不下的。不管,你信或者不信。让你去改变你认定的观点,去改变你的立场,一个人随随便便是做不到的。除非,他撒谎。他的心里,总有千千结,那是个秘密。你不知道,并且,永远不可能知晓的秘密。
现在的心里,好轻松。没有压力,也没有不满。
我,总是很快乐。最起码,我的朋友,感受到了我的快乐。
就算2012来了,那又怎样?我们活过啊,我们曾拥有过,还有什么遗憾吗?
唯一的不足就是,在最后的时刻,真想是倒在他的怀里,安然闭上眼睛。呵呵,可是,他现在,已经是伊人的他了。不是你的。
18岁,永远的18岁;20岁,再也找不见的20岁。
你,知道我会每天都写日记,这真的是,很开心的一件事呢。
或许,我本来的开心再加上额外的,想不笑,都难嘞!
呃,呵呵呵,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