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日的时候,我和男朋友小麦穿梭在热闹的东区。喜欢观察人的我,发现熙来攘往的人群中,有许多情侣,都是男友一肩挑起两个包包。在路中央,我突然扯住小麦的手:“你愿不愿意帮我背包包,分担我的重量?”
“你不舒服啊?是不是天气太热了?”小麦摸摸我的额头,我摇头。
“那么,一定是你东西背太多,肩膀酸痛啰?”小麦掂一掂我肩上的背包,我又摇摇头。
“我的意思是,从今以后,你愿不愿意出门时都为我背袋子。这无关我舒不舒服,或者包包重不重。”
“那,到底是为了什么?”小麦百思不解。
“为了爱呀。你看!别人都是这样的。”我指指路上那些肩上驮了两个包包的男人。
小麦的脸上,终于露出“我懂了”的表情。他二话不说,将我那垂满流苏的背包甩到肩后,再将他枣红色的运动型大背包斜背在身上,左手则拿着刚刚吃剩的薯条和汉堡。最后,他向我伸出右手(依照惯例,这只手还是要空出来牵我的手),我心满意足地和他重新上路。
然而一路上,我总觉得某些地方怪怪的,像头重脚轻,或是同手同脚行走一般的失衡和别扭。
“要不要过去看?”经过我最爱的饰品店,小麦捏了捏我的手。我将喝到一半的可乐放到小麦空出来的右手,兴奋地挤入人群中。寻到宝贝,再从人群中挤出来,已经是半个小时以后。
我突然发现,原本倚在电线杆旁的小麦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汗流浃背,背上、肩上、手里挂满纸袋和包包,活像是经营另一个活动滩贩的男人。那个男人看起来,与其说是我的男朋友,还不如说是我的奴隶。但是,我并不是为了想要一个奴隶,才和这个男人在一起的呀!
“我自己拿。”我试图将自已的背包从他的背上抢下来。
“怎么啦?”他一头雾水地看我。
“反正我的包包又不重,我自己背就好了。”我坚持着。
“但是……”小麦显然还想要说服我,我马上接着说:“而且,这个流苏包包是配合我今天的造型背的。你一个大男生粗手粗脚的,背起来不但丑化了我的背包,还破坏了我的整体感。”
“你确定?”小麦故意拉住我的背包不放。
“我又不是伤残者,我可以自己来。”一阵拔河后,我将背包抢夺回来。属于我的重量终于又回到我自己的肩上。
“你不是说,我帮你背包包无关袋子重不重,而是关系我爱不爱你吗?”小麦脸上又浮现了那种彷佛知道了什么的笑意。
其实,就是因为爱的关系,我才决定要背我自己的包包。而且,在一阵激烈的抢夺后,我还额外争取到拿那一袋吃剩的汉堡和薯条的权利。
背着自己的袋子,拎着吃剩的食物,牵着小麦大大的手。我突然发现,身上能有沉重的感觉,原来,也是一种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