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在疑惑一个问题:为什么有的人能那么快爱上一个人?为什么能说分手就分手,说有新欢就有新欢。都不用纠结的吗?
小研究了一下,我发现这样的人都有个优点,就是能迅速发现别人身上的优点。然后,就爱上了……
可是,这个,这个不是叫动心么?
因为他手指细长、因为他穿风衣很好看、因为他笑起来很孩子气、因为他说话声音好听、因为他很有幽默感、因为他干净、因为他对我好……
因为这个,因为那个,就有一点点动心。觉得如果不发生点什么,简直太遗憾了。
可是,这样的动心,充其量不就是好感吗?像火花一样,“呼”一下着起来,然后,“噗”一下再熄灭。手指细长的,有点娘娘腔;穿风衣好看的,夸夸其谈;笑起来孩子气的,阴险狡诈;说话声音好听的,总说脏话;有幽默感的,心机太重……
这样,那样的缺点,把当初的优点消耗殆尽。甚至,还没发现什么缺点,就是因为最近一忙,就把这人给忘了。
圣经中,爱是恒久忍耐。那么,动心呢,动心就是大跃进,讲的就是短平快。
如果在两个人的关系中,动心是大火爆炒,轻易下锅,轻易装盘,轻易翻篇。那么爱就是小火慢炖……要坚持,要耐力,非得把时间细磨,功夫做足。二者之间,耗费的煤气量,差了好多倍!前者都酒足饭饱好几轮了,后者才刚刚上桌。前者好几番折腾过去,后者才刚刚开始。
当然,有利必有弊。前者的好处是,简单、迅速。失恋不难过!明明都没怎么开始,结束也就结束了。坏处是,没有耐心、没有小火慢炖,很难维持一份长久的关系。
相比而言,爱要麻烦很多。如果说爱是大动干戈,是一场需要治愈的,足以致命的癌症;那么,动心就是一个喷嚏而已。
让自己动心的人很常见,但找到那个所谓对的人,简直难如登天。找到了,要磨合、要坚持,也绝非易事。经常有人跟我说,那个人,不喜欢自己、对自己不够好。因为真爱,所以坚持着,等着他回心转意。总觉得这个逻辑有问题,如果那个人不喜欢你,对你不够好,那怎么能算是良人呢?
天哪!这简直是一个亘古不变的命题。对的人,大家都在说的对的人,到底是什么呢?
结了婚的前辈们说,遇到对的人,就是感觉那个人不会走。你不需要耍任何心机和手段,不用去想怎么留住他的心、他的胃。就算再吵架他就是不会走。不会走就是不会走。
身边结婚多年的好友说,遇到他之后,就感觉不想再在感情方面花太多心思了。不会猜来猜去,不会因为妒忌、吃醋等等整天无理取闹、以泪洗面。并且,心里感觉是满的。不会再有空隙装下别人,装下别的感情。别人再好,那是别人的,跟自己无关。
而我这个话痨的体会是:平常,我们找不到任何一个人,可以敞开了说过去,撒着欢儿满世界跑话题。直到重逢了,才知道平常多孤独。我们,和那个所谓对的人,是时间洪流中的幸存者。既是亲人,又是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