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不相见:风花雪月的初恋,不该成为一夜(和谐)情的理由
2011年1月25日,北京还没迎来新年的第一场雪。只是,在外企卖命的我,实在没多余的力气和时间感慨。踩着高跟鞋飞奔在各个部门间,大街上年味很重各大超市更是早早就开始春节促销,仿佛只有我们公司例外。无论老板的要求是严苛甚至变态,我们都跑得屁颠屁颠的。
“Margin Report(毛利报告)”还在钻头觅缝的赶,没注意一条短信悄悄发了过来。“一个人刚从芝加哥回京,见或不见?1.25-1.27日,震。”一直到开车上了北三环,才发现手机上的漏网之鱼。首都变成首堵的唯一好处,就是终于有时间胡思乱想。
“亲爱的LP,记得睡觉前喝我给你泡的枸杞赫柏湾红酒哈。你不是老说这两天老板发神经害得你不好睡么?这种果香很浓的澳大利亚红酒,就是你稀罕的小资情调。我28号就回了哈,不准不想我。”和震认识那年,我还是像布莱尔一样张牙舞爪辛辣逼人的绯闻少女,他则是满脑子美国梦的理想青年。但爱情这个东西毫无道理可言,我们就在大学校园上演了呆瓜遇傻瓜的戏码。
推开家门,没像平时一样换上舒服的居家服。冰箱上,LG很孩子气的冰箱贴,“乖,记得准时吃饭。”落地窗外北京的满目璀璨,还有月朗星稀的夜空,没心思欣赏这些美。我只是一遍遍写着短信,然后逐字删除。再把震的短信一遍遍的看,直到手脚发冷。
记得《无人驾驶》里,两个十年后再度相逢的初恋情人,最后却搞不清是爱情还在或仅为弥补当年没有亲密行为的遗憾。我不想把自己搞得那么骑虎难下,现在我已经成了洞悉世事的“绝望主妇”。
见面的N种结果:第一,最熟悉的陌生人却无话可说,只剩下天气之类的废话,无聊!第二种,相谈甚欢找回相爱的感觉,接着酒意成就好事,杯具!第三种,以上皆非。第四种,以上都是。第五种,其他。
大三那年暑假,我和震在学校银杏道相互肉麻,旁边的闺蜜调侃加开心,还有震温柔明亮的眼神,好像要把我的每个细胞都融化。最不能忘的,是北京机场那场痛彻心扉的离别。
就着赫柏湾红酒醇厚的口感,我知道不回短信就是最好的应答方式。“我在水里写封信给你,一边写一边消失”,曾经的少年惆怅已经不复存在。他在北京三天,我想了往事三天,就够了。
如果风花雪月的初恋,成为一夜(和谐)情的理由,那就是好酒兑水,糟蹋了两样好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