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故乡,女孩长到十八九岁就会有人来给她提亲,男孩家出一定的钱,给女孩买衣服、买戒指,女孩跟着家人到男孩家吃一顿饭,然后拎着这些衣服、戒指和钱回去——就算定了亲。
这之后到结婚往往还有好一段时间,如果女孩想悔亲,那么,她要赔偿男孩家之前给她的那些钱和物;如果是男孩先提出的悔亲,这个钱他就要不到了。这大约算是“分手费”吧。
我还听过另外一个说法,青春损失费——我以前有个老师的女儿,跟人家说定了两三年,后来人家忽然不愿意了,这个时候,女孩子就提出要男方额外赔偿一些钱财。
要分手费的女子,大概有两种。一种是觉得自己在这一段感情中没有获得什么好处,所以分手时要些钱财来补偿自己。另一种是,女人对男人还有留恋,不想分,所以才会拿要分手费拖住男人。
其实,不管处于哪种情况,要分手费的女子都会显得比较尴尬。就以第一种情况而言,人家既然都已经放弃了,也就等于不想再追加投资,心里多少不太愿意给。第二种情况,人家已经嫌弃你了,你还要钱,虽然你是假要,但人家却以为是真的。说不定,哪怕没钱借钱也给你,然后一刀两断。
也有男人主动给分手费的。最牛的要数比尔·盖茨了,他的传记里,清楚地记着他每次跟一个女人分手,都给那个女人很多钱——直接递支票。
有些女孩子会接受,毕竟有那么一大笔钱,确实也蛮能让自己安慰一下的。也有人不要,这又分两种,一种是嫌钱少,“我就值那一点钱吗?”“在你心中我就那一点分量吗?”因为怕自己在对方心中轻贱,所以,不肯要——其实是嫌少;另一种是,无论你给多少她都不肯要的,那是真正的爱情至上主义者,在她们看来,你给钱玷污了爱情。
所以,分手费,要还是不要,还蛮多讲究的。至于要还是不要,我觉得要遵循一个原则,那就是自己是否架得住。如果你觉得要分手费,损害了自己的自尊,那就不要;如果你觉得不会,那就可以要一点。而且,有些人怕对方轻贱自己,我觉得如果你能做到自己内心不轻贱自己,也依然可以要,反正,你已经不爱他了,你以后也可以不见他了,他轻不轻贱你,干你何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