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小说里的男主角总能在午夜的大街上捡到宿醉的女孩,然后,带回家,这大约是受了村上春树的影响,因为爱村上春树的小说里,就总是充斥着这样的情节,比如,《且听风吟》里的“我”就在深夜的地铁站遇到一个嬉皮士女孩,16岁,身无分文,连个住处都没有,理所当然,他要将她带回家,明明是有不轨的念想,却还打着善良的旗号,你看,她连个地方住都没有,我不收留她她岂不是要流落街头?万一被哪个色狼碰到了岂不是很惨?
在《且听风吟》里,主人公还在酒吧的洗手间里遇到一个女孩,神志不清,脑袋还磕出了一点血,所有人都不认识她,所以,“我”没奈何,只得倒出她的包,发现有张明信片,上写她的住址,那就当仁不让毫不逃避地担当起护花使者的众人,送她回家。
其实,如果是我们一般人,遇到这样的情景,要么就走过去了,要么就直接打110,让警察来处理。即使不找110,那也是查看下她手机里的最近或亲密联系人,喊一个过来把她接走,哪有带回自己家或送人回家的?不过,小说就是小说不是吗?如果大家都打给了110,那故事就没办法发展了是不是?
一般带回或送回家的,还算好的,因为这样的男人总不会太坏,也往往会发展出一段长时间的交往,譬如女生醒来了,看到自己赤条条躺在陌生的床上,旁边居然有一个赤裸裸的男人,她心里,一下子就仿佛失去了所有,不管男人如何发誓赌咒,“我没碰你,我真的什么都没做”,她也不信,啪,就是一巴掌,手重的还直接打倒在地,甚至专踹你下面,让好色,活该。
女生走了,过几天发现自己错怪了男生,又回头道歉,一来二去,就交往起来了,后来还不可救药地爱上那个委琐男,真是悲催。很多文艺作品都是这么安排情节的,那个著名的《我的野蛮女友》也是这样,地铁站遇到酩酊大醉的女生,就上前搭救,却不料碰到个强悍型的,从此自己就奴隶一般,享受被她虐待的快感。
当然,也有的男人没那么好,或者说,没那么贱。他们只想获得一点快乐,贪慕不多,也不想陷入太多,所以,他们只肯发生一夜的关系。带回酒店,缠绵欢愉之后,天亮说再见,从此,可能真的一辈子都不会再相见。这是许多人的经历,不管你在哪个都市,只要是都市,就都时刻上演这样的剧情。
不过,既然上苍能让你们碰到第一次,那就有可能还会让你们碰到第二次。有天,你或许还会再碰到那个曾经一夜消魂的女生,那时候该是怎样的惊诧?像我有个朋友就真的在相亲会上遇到了那个自己在大街上碰到的女子,当他想转开目光时,女生却径直走了过来,“喂,帅哥你觉不觉得这个相亲会很无聊,我们出去走下怎样?”一出去就开了头,从此,女生总是不断地约他,直到把他套牢。现在,他已经是一个孩子的爸爸了。
或许,这是所有在午夜大街上捡到女孩的故事中最温暖的一个,因为女孩完全做主,没有一点被强迫或吃亏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