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把爱分个层次,有这么三种:
第一种是生理层次上的。它是建立在外在形象带来的感官刺激的基础上的,严格说来,它不是爱情,而是迷恋。
一见钟情式的爱情往往都是从迷恋开始的。迷恋上了一个人,那个人便成了心中的天使,脑袋上顶着个光环,不带一丝阴影。迷恋类似一种对偶像的崇拜,是迅速立即的欲望,不具有安全感,缺乏信赖,当它远离时,我们会怀疑它是否真正存在过,其最终结果是烦恼。
而爱是一种会滋长的情谊,有根基,是彼此的了解与接纳,是友谊的成熟,它可信,安全,有创造力,虽也带来烦恼,但更多的是两情相悦的快乐。
第二种是心理层次上的。它是建立在某一种或某几种心理特征基础上的。例如,有很多男孩欣赏温柔大方的女孩,温柔大方便是一种性格特征,而这些男孩喜欢的就是具备这种性格特征的一类人。如果不是这个温柔大方的她,就可能是另一个温柔大方的她。
因此严格说起来,这也不是爱,而是喜欢,它与爱在感受的深度及关怀的层次上不同。爱是对某一个人强烈温馨的长远感受,且具体表现在自己与对方心灵情感的互动上。喜欢却只是短暂的,一时情感的恣意驰骋。喜欢一个人也许是某一方面,而爱则是接受一个人的所有一切,包括他(她)的所爱与所不爱。喜欢给人一时的快感,爱却给人温暖,平安与安全感。
第三种是认知层次上的。它以真正的互相了解与接纳为基础,是具有高度特异性的,舍他(她)无谁。是我的眼里只有你,是上穷碧落下黄泉,只此一人,就是他(她)了。
你爱的就是一个人,包含着他(她)的一切优点与一切缺点的一个完整的人,而非仅仅是他(她)的可爱之处。这样的爱情才经得起考验,令人神往,可是它却并不容易达到,许多人还只停留在第二个甚至第一个层次,搞不清到底是迷恋还是喜欢,究竟是喜欢还是爱。其实,从迷恋到喜欢,从喜欢到爱,岂止一步之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