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讯 (记者 杨立)“车祸发生了,受害人不找肇事者和车主索赔讨要医疗费,其家属却找我们医院闹事,而黄陵县交警部门让我院这个与车祸发生无任何关系的第三方支付受害人医疗费、安葬费,超出了其职权范围,对此我们无法接受,希望给个合理的解释。”黄陵县友谊医院院长坎亚新手持黄陵县交警大队出具的收款收据非常激动地说。
事情起源于去年10月9日黄陵县发生的一起重大交通责任事故。当天,渭南白水县人张高弟无证驾驶车主郝某的吉利牌小轿车,从白水到黄陵县隆坊镇办事途中发生车祸。将黄陵县友谊医院外联部一人撞死,三人撞成重伤,一人轻伤。经黄陵县交警大队勘察认定,“驾驶员张高弟负全责”。
坎亚新告诉记者说,事发后,他们医院积极安排对伤员进行抢救,并协助交警处理善后事宜,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受害人不向肇事司机和车主讨要医疗费、提出索赔,竟然采取过激行为,到医院闹事长达7天,严重影响了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如今事过一年,又将医院起诉至法院。在事故处理过程中,黄陵县交警大队办案民警不找肇事者家属和车主为受害人协调安葬治疗费用,却强令医院为当事人支付4.1万元费用。
6月23日下午,黄陵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张队长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说,办案交警代受害人家属收钱,这个做法按规定确有不当之处,但这是为了协调处理车祸善后事宜,属特殊情况。记者又问:“照常规出车祸后,交警在当事人双方认可的情况下,找肇事方和车主协调为受害人支付医疗费和赔偿,你们为何找与这起车祸无关的黄陵县友谊医院支付费用呢?”张中队长说,当时警方也去白水县找过车主,至于车主为何没来,时间太长他记不清楚了。
对于受害人为何不起诉肇事者和车主,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记者在警方和法院的案卷看到六位受害人和其家属,称“保留以后起诉的权利”。但其中一位伤者家属接受记者采访时却说:“听说(肇事)司机家里没钱,告也没有啥结果”。